《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将于2021年3月1日施行,其对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做出了较为明确和切实的要求。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如何?有什么样的问题?他们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?
为解决上述问题,并为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建议,深圳排放权交易所(全国首部碳交易和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)联合商道纵横研究小组,共同完成了《深圳市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》研究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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