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发解读:欧洲碳市场和边境调节机制草案终获通过——妥协还是更加激进?
继6月8日欧洲议会对EU ETS和CBAM草案修正案第一次投票被否决后(详见:突发解读:欧盟碳边境调节税(CBAM)坐上过山车,或将扩大范围),这次通过的修正案表明:
在当前地缘冲突、能源危机和高通胀挑战下,欧盟选择了“长痛不如短痛+晚一年短痛”(用眼前的妥协换取长期目标的激进)。
欧盟在能源转型和气候目标上维持了fit for 55一揽子政策既定方向,进一步提升了对可再生能源建设、绿色氢能以及Power-to-X等关键领域投资的预期。
1.EU ETS方案变化:
调整免费配额退出方案、
扩大范围并建立“第二市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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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S I: 根据通过草案中的新方案,原有EU ETS后续将被称为“ETS I”, 纳入工业、航空航运业,按照目前的碳市场价格继续运行,主要调整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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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S II:欧洲议会要求2024年初再独立建立一个碳市场(ETS II),专门用于商业建筑和交通工具的化石燃料排放控制(比欧委会提议时间又提前一年),这意味着欧盟碳市场将存在两套体系、两个价格。新方案中ETS II的主要规定包括:
1)ETS II先从企业主体开始,在2029年前不会纳入居民建筑或私家车。
2)ETS II中至少1.5亿吨配额将以拍卖方式分配,拍卖收益转入社会气候基金,以帮助低收入家庭应对气候法规带来的挑战。
2.CBAM草案变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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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AM方案在过渡期上做了让步,换取扩大范围、采用更严格条款的共识。相比202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方案,最新通过的草案主要变化包括:
1)开始时间变化:正式开始征收CBAM证书从2027年开始(2023-2026年是过渡期,比原方案延长了一年)
2)产品范围变化:在原有范围基础上扩大至有机化工产品、塑料、氢和氨,并计划在2030年扩大至EU ETS纳入全行业(原方案仅包含钢铁、铝制品、电力、水泥和化肥,此外,考虑到2024年开始建立EU ETS II,意味着新能源车辆等交通工具也很可能纳入)
3)排放范围变化:在原有范围基础上扩大至“直接排放+间接排放”(原方案仅包括“直接排放”,新增“间接排放”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电量产生的间接排放)
4)执行机构变化:在欧盟层面建立统一的CBAM证书管理机构(此前方案是各成员国执行机构负责)
5)默认数据变化:采用更加严格的默认值——出口方未提供合规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时,使用出口国同类产品碳强度最高的10%企业均值,或采用欧盟同类产品碳强度最高的5%企业均值作为默认值(此前为出口国平均值或欧盟同类产品碳强度最高的10%)
6)防规避措施变化:明确了对恶意规避CBAM行为界定,包括以下情形:(此前方案仅做原则性规定,未列出典型规避行为)
3.欧盟ESG信息披露新规也同期通过
4.关于中国企业应对欧盟
CBAM等新规的建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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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须盲从,应对欧盟新规不依赖中国碳市场扩容涨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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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推进企业零碳转型,短期应重视绿色电力:
在供给侧,2030年前非化石能源电站建设和消纳机制需要加速,保证电力系统碳排放因子持续下降,降低中国出口产品整体的电力隐含碳足迹;
商道纵横为企业制定高质量零碳转型战略,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税潜在影响。咨询请联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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